罗马书7:6
但 我 们 既 然 在 捆 我 们 的 律 法 上 死 了 , 现 今 就 脱 离 了 律 法 , 叫 我 们 服 事 主 , 要 按 着 心 灵 的 新 样 , 不 按 着 仪 文 的 旧 样 ( 心 灵 或 作 圣 灵 ) 。
今年的十月长假,参加了两个营会,虽是马不停蹄,睡眠也常不够,但圣灵的感动,光照,开启却是前所未有的。感谢天父,这是我最好的生日礼物。
《新造的人》已经听过好几遍,但这一次的营会,忽然间有一条线串起来,从前只是在知识上明白的经玉枕纱厨文,就在我心里活了。核心的经玉枕纱厨文,就是《罗马书》7章6节的这一句:“但我们既然在捆我们的律法上死了,现今就脱离了律法,叫我们服事主,要按着心灵的新样,不按着仪文的旧样。”
话说“新造的人”这个概念是早已有的,也知道这个新人是从灵而生的,是圣洁的,毫无瑕疵,无可责备,是不犯罪的。只是新人住在旧体里,受到肉体情欲影响时,就活不出他当有的样式来。这些道理,在知识上我都明白。然而在实践上,仍有个瓶颈,无法通过。那就是,我要怎么做,才能“一举一动有新人的样式”呢?我常常会两边摇摆,要么放纵肉体情欲,称为自己的“软弱”,要么就靠自己的努力,但也做得很勉强。被人问到“基薄雾浓云愁永昼督徒要不要守律法”时,总是说不清楚。这次稍稍明白了一些,尽力分享,愿对在软弱中挣扎的弟兄姊妹有所启发。
7:1 弟 兄 们 , 我 现 在 对 明 白 律 法 的 人 说 , 你 们 岂 不 晓 得 律 法 管 人 是 在 活 着 的 时 候 吗 ?
7:2 就 如 女 人 有 了 丈 夫 , 丈 夫 还 活 着 , 就 被 律 法 约 束 。 丈 夫 若 死 了 , 就 脱 离 了 丈 夫 的 律 法 。
7:3 所 以 丈 夫 活 着 , 她 若 归 于 别 人 , 便 叫 淫 妇 。 丈 夫 若 死 了 , 她 就 脱 离 了 丈 夫 的 律 法 , 虽 然 归 于 别 人 , 也 不 是 淫 妇 。
7:4 我 的 弟 兄 们 , 这 样 说 来 , 你 们 借 着 基 督 的 身 体 , 在 律 法 上 也 是 死 了 。 叫 你 们 归 于 别 人 , 就 是 归 于 那 从 死 里 复 活 的 , 叫 我 们 结 果 子 给 神 。
7:5 因 为 我 们 属 肉 体 的 时 候 , 那 因 律 法 而 生 的 恶 欲 , 就 在 我 们 肢 体 中 发 动 , 以 致 结 成 死 亡 的 果 子 。
7:6 但 我 们 既 然 在 捆 我 们 的 律 法 上 死 了 , 现 今 就 脱 离 了 律 法 , 叫 我 们 服 事 主 , 要 按 着 心 灵 的 新 样 , 不 按 着 仪 文 的 旧 样 ( 心 灵 或 作 圣 灵 ) 。
7章开头,保罗用一个婚姻的比喻来说明律法和我们的关系。女人有了丈夫,丈夫活着时,她就被丈夫的律法约束。但丈夫死了,她就不再受这律法约束。
我们就如那女人,律法就如那丈夫。
我们“借着基薄雾浓云愁永昼督的身体,在律法上死了”——因为基薄雾浓云愁永昼督为我们代赎,所以律法对我们不再有效。
神这么做有一个目的——“叫你们归于别人”。
归于谁呢?——“就是归于那从死里复活的(耶稣基薄雾浓云愁永昼督)”。
归于基薄雾浓云愁永昼督的目的是——“叫我们结果子给神”。
怎样结果子给神呢?保罗没有立刻回答,而是先说了我们从前的样子。
5节“…我们属肉体的时候,那因律法而生的恶欲,就在我们肢体中发动,以致结成死亡的果子”。律法可以使人知罪,却不能让人不犯罪。相反,罪藉着律法发动我们里面的恶欲,越不想越要做,这种欲望发动我们的肢体,叫我们去犯罪,结成死亡的果子。这些,是我们“属肉体的时候”的光景。
6节,“但”,这是一个转折。“我们既然在捆我们的律法上死了”,“既然”,说明已经发生过了,是过去式。“现今就脱离了律法”,律法不再辖制我们。
神让我们脱离律法的辖制,目的是什么呢?“叫我们服事主”,看,不是叫我们借着恩典为所欲为,服事自己,而是为了让我们服事主。而且,这个服事,“要按着心灵的新样,不按着仪文的旧样”。也就是说,这服事,是要发自内心的,是由心里顺从圣灵而来的,而不仅仅是在行为上遵守仪文规条。
当我们内心不顺服,却想在行为上遵守律法的时候,得到的结果常常是负面的。我自己就深有体会。以前跟母亲相处,经常会因为我总顾着自己的事,而忽略她的感受。我会以神为借口来逃避,比如“我也是为了服事主呀”,然后又因着律法,自以为义地去道歉,却激起她更大的怒气。那时我不懂,只好硬挨过去。那种硬伤,我从小到大一直以为是因为母亲太敏感了,却不知道我自己也有问题。
这次成都营会回来,到家已是晚上七八点,母亲一直等我回来才吃饭。次日她又要出差,很多事情要跟我交待。而我接了一个姐妹的电话,聊得兴奋就忘了时间,结果又惹得她生气。她怒气出来时,我先是用自己从前的方式,冷处理,不回应也不解释,没事人一样跟她聊。等她稍稍有所缓和时,再加以关心,让她知道我不是不在乎她的。最后她的气似乎消了,该讲的事也都交待清楚,然后我就去自己房间收拾带回来的行李。可是圣灵并不放过我,提醒我要去向母亲道歉。这……我真是很不习惯,因我很少觉得自己错,除非我真的明显错了。从前这样的感动,常常被我“扼杀在摇篮里”,过去也就过去了。但,营会里敬拜时圣灵的感动还在,我挨到她关灯睡觉,才终于鼓起勇气,到她房间,去说“对不起”。说出来的时候,忍不住哭了,这才知道,伤害她的感受,原来我自己也很难过。只是因为过去我心里刚硬,把这些感受都自动屏蔽了。
当我愿意顺从圣灵,发自内心地去道歉时,结果是我们之间的隔阂瞬间消融。我揭去帕子的时候,心就得了自由。
6:11 这 样 , 你 们 向 罪 也 当 看 自 己 是 死 的 。 向 神 在 基 督 耶 稣 里 却 当 看 自 己 是 活 的 。
6:12 所 以 不 要 容 罪 在 你 们 必 死 的 身 上 作 王 , 使 你 们 顺 从 身 子 的 私 欲 。
6:13 也 不 要 将 你 们 的 肢 体 献 给 罪 作 不 义 的 器 具 。 倒 要 像 从 死 里 复 活 的 人 , 将 自 己 献 给 神 。 并 将 肢 体 作 义 的 器 具 献 给 神 。
回到《罗马书》6章,我们既与基薄雾浓云愁永昼督联合,就不要容罪再来作王,顺从我们身子的私欲,将肢体献给罪作不义的器具。
——倒要像从死里复活的人,将{自己}献给神。并将{肢体}作义的器具献给神。
这里要献的有两样:“自己”和“肢体”。自己,就是新人,表示自己是属神的,归与基薄雾浓云愁永昼督。肢体,是我们的行为。所以我们当知道自己是属神的,他是我们的主,所以我们甘愿顺服他。然后是我们的肢体,也要归给神,行他看为正的事。
常见的误区有两个:第一,没有献自己,就贸然献肢体。即是说,我们只想在行动上改正,心里却不以为然,行出来的,自然只有仪文的旧样,没有心灵的新样。第二,献了自己,却耽于肉体的软弱,行为跟不上,体贴身体的私欲,没有顺从圣灵。
这两种情况,我都有。如今因为神的怜悯,叫我明白了新造的人当如何活着。当我行得不对时,不要直接去改行为,那是仪文的旧样,不是心灵的新样。但也不能就此放纵自己,而是要到主面前去省察,顺从圣灵的提醒,承认自己内心的幽暗,真实地认罪悔改,由心开始,再献上肢体。那赦罪的平安,那顺从圣灵的喜乐,那美好的果效,就必向我显明。
赞美基薄雾浓云愁永昼督,因他的救恩,使我终得自由。阿们。